全国政协委员鲁晓明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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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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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健委2022年公布的预测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如何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也成为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一直关注适应社会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建设。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提交了两份关于养老服务的提案,分别是《关于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关于推进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
自2016年以来,我国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鲁晓明表示,在家庭小型化背景下,家庭养老越来越难以为继。长期护理保险可使陷入养老困境的家庭有喘息之机,对于保障失能人群基本生活意义重大,还能够帮助社会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长期护理保险涉及人社、卫健、医保等众多部门,因此,应由人社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在鲁晓明看来,应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独立社会保险的性质,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在强调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应大力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鲁晓明希望整合各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普惠的高质量养老服务,按照“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要求,推进服务设施布局。让老年人可以“走出来”,到社区去用餐或社交;还可以“走进”老年人的家,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
新京报:你的提案多与“老”相关,你是如何认识“老龄化”的?
鲁晓明:目前我国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占比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老年人是赡养的对象、社会的负担”,这种观念应该改变。不同于传统的老龄化,我们现在应该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老年人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很多老年人也愿意在退休后发挥余热。首先要尽力保持老年人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精神愉悦,进而保证老年人能够有效地参与社会,能够老有所为。
我比较关注老龄社会的制度建设。现在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但我们国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因此还存在着很多制度上的“不适老”。
新京报:老年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你在一线的实践调研中,发现老人面临的实际问题有哪些?
鲁晓明: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在持续弱化。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即将进入中高龄,在家庭小型化背景下,家庭养老越来越难以为继。另外,我国老龄失能人口也急剧增加。对照人口老龄化趋势与民众需求,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相对滞后,养老服务存在着供给不足。
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存在着不适老的情况,比如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整体来说适老化的设备明显不够。
另外有些软件是排斥老年人的。比如一些手机APP,字很小、功能复杂,老年人不会用。还有些智能电视,操作复杂,年轻人一走,老年人就基本不会用了,成了家里的摆设。还有一些老人跟着年轻人住到城里时,没有基本的社交场所,很孤寂。想要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福祉,还有很多东西要不断总结和完善。
长期护理保险应坚持“低水平、广覆盖”
新京报:自2016年以来,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你认为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险存在哪些问题?
鲁晓明:主要还是“资金从哪来”的问题。各地最初在试点时,考虑到长期护理保险跟医疗保险有一定相似性,基本上是以医疗保险基金为依托。目前实践中,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依赖程度很大。在各试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出资占比均在3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100%,客观上加剧了医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
但医疗保险基金毕竟跟长期护理保险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为了通过治疗来使病人康复,后者是通过购买养老服务来保持正常生活。长期护理保险的定性不明确,其究竟属于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抑或二者兼而有之,缺乏明确定位。
另外,现行的规范层次低,责、权、利不清晰,且缺少统筹协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主要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不仅层次低,且指导意见仅是引导性规定,缺乏刚性约束,责、权、利不清晰;且各地区自行其是,缺少统筹协调。难以应对日益突显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保压力的矛盾。
新京报: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你有哪些建议?
鲁晓明: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全体老人,在一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第六险。
首先是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独立社会保险的性质。长期护理保险对于保障失能人群基本生活意义重大,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在强调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应大力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第二是要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设计牵头部门层级。长期护理保险涉及人社、卫健、医保等众多部门,建议改由人社部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三是要建立个人、企业为主,国家补充的多元筹资机制。长期护理保险并非私人专属领域,难以仅靠个人与关联单位支撑运行。在个人与家庭保障功能弱化的现实背景下,量入为出地建立国家补充的筹资机制,在避免产生过大的财政缺口的情况下,又尽力提升失能人员福祉具有充分必要性。
第四,还应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立法工作,为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新京报: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曾提到,目前中国养老呈“9073”格局(即老年人90%左右居家养老、7%依托社区养老、3%入住专业机构养老),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重点还是放在居家和社区。能介绍一下你提出的“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吗?
鲁晓明:很多老年人生病后都选择去三甲医院,但实际上一些日常的基础疾病,是可以在社区卫生站解决的,否则会造成基础卫生资源的极大浪费。
我们可以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提供核心支撑。让它不仅仅有基本医疗、基本公卫服务功能,还有养老功能。
比如,卫生服务站可以建立老年人卫生健康平台与民政数据衔接制度,加强数据共享,掌握社区老龄化程度趋势和老人健康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中药、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卫生服务站还可以在住宅区设置医疗服务站(岗),有条件的在卫生服务站设立养老病床,对入住老人按“医疗”“养老”两种入院路径分别管理,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动态转换管理。
另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提高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还应推进医联体“一盘棋”运作。通过医联体建设畅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为转诊老年病人提供免挂号费,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有效链接各种相关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资源价值作用。
新京报:在你的构想中,“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怎么样的?
鲁晓明:可以按照“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要求推进服务设施布局,让老年人可以“走出来”,到社区去用餐或者社交。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物业可以联合,兴办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多形式养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并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医养联合。还可以发挥社区志愿队伍和低龄老年人群体作用参与志愿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
也要能“走进去”,深入到行动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中,提供上门服务。由物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队伍和低龄老年人群体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护等家庭养老服务。
还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社工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联动协助健康管理,为困难残疾家庭、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新京报记者 李聪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