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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拟发不超5亿可转债 2020年上市募2.08亿元

   北京3月17日讯 今日,葫芦娃(605199.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6.40元,跌幅2.03%。 

  昨日晚间,葫芦娃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交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葫芦娃于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已于2020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40,1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08,119,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51,039,652.23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246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坐扣承销佣金人民币35,000,0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173,119,000.00元已于2020年7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葫芦娃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601,652.93元,同比增长1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85,690.65元,同比下降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00,426.18元,同比增长0.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773,749.65元。